• 欢迎您访问广东成考网!
  • 本网站为广大考生广东成人高考考生提供广东成人高考高起专、专升本、高起本报名指导服务,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://eea.gd.gov.cn/为准 咨询电话:0755-23224485
城市:
成考系统:

关注公众号

服务时间08:00-24:00

微信公众号

考生交流群

免费课程/题库

微信扫一扫

关闭

广东成考网: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《民法》考点汇总(1)

2020-03-02 16:05:10    来源:其它     点击:
作者:尹老师
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,广东成考网分享2020年成人高考复习相关资料。以下为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《民法》考点汇总(1),建议考生进行了解!

专升本《民法》记忆点考点汇总(1)

民法

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

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。

民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。

1.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

广义民法: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,其中包括商法;

狭义民法:专指除商法之外的民法典。

2.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

实质意义上的民法: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,包括民法典、各项民事法律、法规等。

形式意义上的民法:系统编撰的民事立法,即按照一定体例编撰、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。

3.民法典与《民法通则》

民法典: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撰在一起的立法文件。传统民法典的典型形式包括:总则、物权法、债权法、亲属法、继承法,如:《德国民法典》。

《民法通则》:我国制定民法典条件尚不成熟条件下民事立法的特殊形式,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。

民法与商法

民商合一的国家:民法范围涉及国家权力不直接介入的整个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领域,其含义与私法相同。

民商分立的国家:商法与民法并列。

商法:规定商人和商业组织的地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。

民法的调整对象

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: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、法人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。

1.平等主体的概念和特征

任何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。依据不同的调整对象,将法律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。

我国民法所调整的对象是: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。

法律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。社会关系分为纵向社会关系和横向社会关系。

纵向的社会关系是隶属的社会关系。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、领导与服从、上级和下级的关系、命令与服从的关系;

横向的社会关系是平等的社会关系。参与平等社会关系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。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,相互之间没有管理、领导、命令与服从的关系。

2.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概念和特征

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,是指主体在生产、分配、交换、消费工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。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和财产的流转关系。

(1)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;

(2)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;

(3)等价有偿。

3.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的概念和特征

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,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人身密切联系、本身不具备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。包括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。

(1)人身关系本身没有财产内容;

(2)人身关系与特定的人密切联系,离开了具体的人就没有意义;

(3)人身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不能转让、继承。

民法的作用与意义

1.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最基本、最大量、最核心的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;

2.民法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;

3.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表现形式;

4.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平等主体;

5.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只宜采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形式;

6.民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辨证统一的关系。

成考倒计时

205

立刻定制专属提升方案

获取方案 OR 点我咨询 点我关注 点我加群

广东成考网申明:

(一)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(二)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429504262@qq.com

上一篇:广东成考网: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《政治》考点之社会存在发展
下一篇:广东成考网: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《民法》考点汇总(2)

广东成人高考

广东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务

【2024年广东成人高考服务】

广东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广东成人高考备考资料

预祝各位考生成功上岸!

距2024年广东成考考试:仅剩 205
【请广大考生提前备考】